一两天之后,从苏那里传来的消息就像一股寒风,把他吹得晕头转向。
裘德拆开苏的来信,尚未细读,便一眼瞥见信末的签名——她签的是全名。自从她跟裘德通信以来,这样的签名还是头一次。由此可知,信里所谈必定是某些重大的事情。
我亲爱的裘德:——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也许你听了并不觉得意外,不过,你一定会认为这件事情进展的速度大大地加快了——就像铁路公司给他们的火车做广告时说的那样。我和菲洛岑先生很快就要结婚,大概是在三四个星期以后吧。按照原定的计划,本来是要等到我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书,以便将来必要时在教学上能助他一臂之力,才结婚的。这些我不说你也知道。不过,他很大方地说,现在我既然不在师范学院上学,那就没必要再等下去,他看不出来,再等下去还会有什么意义。他这个人心肠真好,对我的所作所为一点儿都不计较。要知道,我被学校开除,闹到今天这种难堪的局面,全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呀。
给我贺喜吧。记住我的话,不许你不依!
你亲爱的表妹苏珊娜·弗洛伦斯·玛丽·勃莱黑德
裘德看到这个消息,身子都站不稳了。他吃不下早饭,只是一个劲地喝茶,因为他总觉得口干舌燥。过了一会儿,他回到工地,跟着苦笑起来——人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常常这样。眼前的一切仿佛都在讥笑他。然而,那个可怜的姑娘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他扪心自问。心中的滋味,比大哭一场还难受。
“,苏珊娜·弗洛伦斯·玛丽呀!”他一边干活一边说,“你以为结婚是闹着玩哪!”
苏走出这一步,会不会是因为他把自己结过婚这件事告诉了她,刺激了她,就像上次他喝醉酒,闹到她的住处,促使她和菲洛岑订婚那样呢?毫无疑问,也可能存在其他种种充分理由——实际的、社会的理由,使得她做出这种决定。不过,苏并非是一个太讲实际的人,或者说,并非是一个锱铢必较的人。他想来想去,只好这么认为:菲洛岑很可能找她谈过话,说要证明校方的怀疑纯粹是捕风捉影,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平常一样履行婚约,马上和他结婚。就在这个时候,他出其不意地把心中的秘密告诉了她,她听后一时想不开,于是同意了菲洛岑的提议。她当时的处境,实际上已是狼狈不堪,进退维谷,可怜的苏啊!
裘德决心忍辱负重,直面惨淡的事实,就像一个斯巴达人[1]那样。他要把事情往最好里做,全力支持她。但是,两天之内,就照着她的要求给她写信贺喜,他却做不到。正值此时,他那位心爱的小姑娘等得不耐烦,又给他写来一封信。
裘德,你做我的娘家人好吗?除了你,我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因为在这个地方上,你是我唯一的亲戚,而且结过婚。我不能指望我的父亲,我和他拌过嘴。就算他肯给我面子,他也不如你来得方便。你不会觉得麻烦吧?我曾经查阅过公祷书,关于结婚礼仪的文字里有这么一条规定:新娘得由娘家人交给新郎。这也太欺负人了嘛。按照书上的记载,我的新郎自愿地选择我做他的妻子。而我却不能自愿地乐意地选择他做我的丈夫。得有人把我送给他,就像把一头母驴,或者一只母羊,或者其他别的家畜送给他人似的。呜呼,虔诚的圣徒啊,你把女人看得太高贵了!不过,我怎么忘了,我现在已经没有权利寻你开心啦。
你永远的苏珊娜·弗洛伦斯·玛丽·勃莱黑德
裘德心一横,牙一咬,完成了英雄壮举。他在回信中这样写道:
我亲爱的苏——理所当然,我该向你贺喜!同样,让我做你的娘家人,也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依我之见,你既然没有自己的房子,那你就从我这儿出嫁好啦,不要从你同学的家中出嫁。在这个地方上,我是你最亲的亲戚了,这你不是说过吗?既然如此,那么你就住到我这儿,我认为这样也许更合适一些。
我不明白,你为何要在信中正儿八经地签上全名,以前你可不会这样啊。我想,你总不至于对我一点儿旧情都不念吧。
你永远心爱的裘德
其实,苏的正儿八经的签名倒还罢了,更叫他感到不舒服的还是“而且结过婚”这几个字眼,不过他没有说出来——结过婚,居然还想做她的情人,这让他显得有多傻啊!苏这样写,如果是故意讽刺他,那他决不会宽恕她;如果是因为伤心过度,脑子糊涂,当然,那就另当别论了。
他自告奋勇,把自己的屋子让出来,至少菲洛岑是赞赏的,因为菲洛岑给裘德写来一封信,接受了他的意见,同时还衷心地感谢他。苏也给他写来一封信,对他表示感谢。裘德马上搬进一间更宽敞的屋子,他这样急匆匆地搬出来,一方面是考虑到新租的屋子比原来的大,另一方面却是为了躲避生性多疑的房东太太的刺探。苏所以会有那番不愉快的经历,房东太太就是原因之一。
结婚的日子定下来之后,苏写信告诉了裘德。裘德问清楚情况,决定叫苏星期六搬过来住,这样,苏在婚礼举行之前可以有十天的时间住在这个城市,虽然离规定的居住期[2]还差五天,不过,住满十天也就足够了。
苏在前面说过的那天乘坐十一点钟的火车到达梅洛彻斯特。她特别叮嘱裘德不必到火车站去接她,因为她不想耽误他半天的活儿,损失他半天的工钱,她是这么说的,但不知道她是不是这么想的。不过,这个时候,他已经对苏有了相当的了解。苏和他一样,感情到了紧急关头,总会表现得特别敏感。他想,苏所以不让他到火车站去接她,大概和她的敏感有关系吧。中午时分,裘德回到寓所吃午饭,发现苏已经住进了他的屋子。
她和他住在同一幢房子里,但不在同一层楼上。他们见面的时候不多,只是偶尔在一起用用晚餐,而每当此时,苏就会显得特别紧张,就像一个被吓得六神无主的小孩似的。她的心里在想什么呢?他无从知道。他们的谈话都是应付式的,她的脸色看起来并不苍白,她也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菲洛岑的腿脚跑得十分勤快,不过,他大都选择裘德不在家的时候过来。举行婚礼的那天早上,裘德请了一天的假,他和苏在他的屋子里吃早饭,这是他在这段奇怪的时间里头一次,同时也是最后一次和苏在一起吃早饭。他那间屋子,实际上是一个小客厅,是苏来了之后租下来的。苏看见裘德布置屋子时显得手忙脚乱,于是亲自动起手来,女人们就是这样。
“你在想什么,裘德?”她突然问道。
苏问话的时候,裘德的胳膊支在桌子上,双手托住腮帮子,正出神地盯着桌布,好像那块桌布上画着未来的图景。
“哦——没想什么!”
“别忘了,今天你可是‘父亲’啦。他们就是这样称呼把新娘交给新郎的娘家人。”裘德本可以回敬她说“菲洛岑先生的年纪那么大,才配称你的父亲哪!”不过,裘德不愿意用这种低级庸俗的话去撩拨苏。
今天早上,苏显得特别健谈,仿佛她一停止说话,裘德就会胡思乱想似的。早饭还未吃完,双方都觉出来。他们不该太相信自己能够以一种新的眼光看待事态的变化,而且,他们也不该一起用早饭。裘德想,自己已经做错过一次,可是现在他非但不劝说,不警告苏勿要重蹈他的旧辙,反而推波助澜,把自己心爱的人儿送进同样的陷阱里。裘德想到这个,心里难受极了。“你当真打定主意了吗?”这句话就在他的嘴边。
早饭过后,他们一起出去办一件事情。他们彼此认为,他们能够这样无拘无束地在一块儿,从今以后怕是不会再有了。命运偏偏爱捉弄人,或者说苏在事情的节骨眼上,偏偏本性未改,爱玩恶作剧。这一次,就在他们穿行在那条泥泞的街道上时,苏竟然挽住裘德的胳膊——这是她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大胆举动。拐过街角,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灰色的垂直式教堂。教堂的屋顶低矮、坡面峻削——它就是圣托马斯教堂。
“就是这个教堂。”裘德说道。
“我和菲洛岑就在这儿举行结婚典礼?”
“不错。”
“真的吗?”她好奇地问,“我很想进去看一看我一会儿之后就要跪下来和菲洛岑成亲的地方是什么模样。”
裘德再次对自己说道:“她还以为结婚是闹着玩哪!”
他被动地顺从了她的愿望,由西门进入教堂。教堂里光线昏暗,一个打杂的女人正在扫地,此外,别无他人。苏依旧挽着裘德的胳膊,差不多让人误以为她爱他。这天早上,苏在裘德的眼中实际上是既残忍又可爱,然而,想到她不久就要受苦受难,他的心在为她滴血。
上天降下灾祸,
男人何以悲哀,
女人何以无忧?[3]
他们不动声色地穿过教堂的中殿,朝圣坛前面的栏杆走去,他们靠着栏杆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往回走,再次穿过教堂的中殿,苏的手依旧挽在裘德的胳膊上。他们的样子,活似一对刚从圣坛上走下来的新人。苏一手策划的这幕意味深长的小闹剧,几乎让裘德肠断魂消。
“我就爱这么做。”这位讲究感情享受的女人轻声细语地说,叫人一听便知,她说的是实话。
“我知道你就爱这么做!”裘德回答道。
“这真有意思,大概以前从没有人这么做过吧。再过两个钟头左右,我就要和我的丈夫像现在这样从圣坛上走下来,对不对哪,裘德?”
“毫无疑问,正是这样!”
“你结婚那阵是不是也和现在这样?”
“天啊,苏!你怎么连一点怜悯之心都没有哪……算了,亲爱的,就当我没说过好啦。”
“哟——你生气了!”苏后悔起来,同时眼睛也湿润了;她眨了眨眼,把眼里的水分挤掉。“瞧我又惹你生气了,我还答应过你,永远不再惹你生气了哪……我本不应该让你带我到这儿来。哦,我真后悔!现在看出来了吧,我这人太好奇,总想寻求新的刺激,所以常常陷入窘境。原谅我……裘德,你会原谅我的,对不对?”
苏央求的声音里饱含着悔恨,裘德紧紧地攥住她的手,表示原谅她。这时候,他的眼睛比苏的还湿润。
“现在我们赶紧离开这儿,以后我再也不做这种事情啦!”她继续说道,样子十分的谦卑。苏打算到火车站去接菲洛岑,于是他们从教堂里走了出来。然而,他们才走上街头。迎面碰着的第一个人就是那位小学老师本人。他坐的那趟火车比苏预计的提前到达了。当时她的手正挽着裘德的胳膊,这本来无可非议,可是她一见菲洛岑便赶紧把手抽了回去。裘德猜想,菲洛岑看见他们这样,也一定惊诧不已。
“我们刚才做了一件好玩的事儿!”苏坦诚地笑道,“我们到教堂里去排演了一下,对吧,裘德?”
“怎样排演?”菲洛岑好奇地问。
裘德认为,苏的坦白完全没有必要,他在心里直替她着急。可是苏一发而不可收,只好把他们刚才怎样手挽手地往圣坛走去的经过说了一遍。
裘德看见菲洛岑的脸上露出疑惑不解的表情,连忙装作兴奋的样子,说:“我要去给苏再买点小礼物,你们愿不愿意和我一道到商店去?”
“不啦,”苏回答说,“我要跟他一起回屋去。”然后又回过头,嘱咐她的情人不要耽搁太久,说完便和小学老师一道离开了。
裘德很快就回来了,他在自己的屋子里又见着他们,发现他们刚刚准备完毕。菲洛岑的头发收拾得十分整齐,整齐到令人难受的程度。他穿了一件衬衣,衬衣的领子十分坚挺;二十年来,他的衣领似乎从没有今天这么坚挺过。此外,从外表看,他这人显然庄重,有教养,不难预料,他将来一定会是一位随和体贴的好丈夫。他爱苏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而苏呢,觉得自己不值得他爱,几乎也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虽然到教堂的路并不远,菲洛岑还是从红狮车行租了一辆马车。他们从屋子里出来时,门外站着六七个前来看热闹的妇女和儿童。当地的人,谁也不认识小学老师和苏,不过,裘德却慢慢地被看作是本市的居民之一。因此,这对结婚的人儿也就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他的远亲。谁也想不到,新娘子不久前曾在本地的师范学院念过书。
在马车上,裘德从口袋里掏出额外买给苏的小小的结婚礼物,原来是两三码长的一块白纱。他把白纱罩在苏的头上和身上,算作是面纱。
“又戴帽子又戴面纱,太滑稽啦,”她说,“我要把帽子摘掉。”
“哦,别摘——就戴着吧。”菲洛岑回答道。苏只好不再吭声。
他们进了教堂,各就各位以后,裘德发现,这场婚礼经过刚才的一番预演,显然失去了原有的神秘性和刺激性。婚礼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裘德便后悔起来,不该答应苏,充当她的娘家人。苏怎么能如此糊涂,要求他做这种不但对他残酷,而且也可能对她残酷的事情呢?在这种事情上,女人和男人就是不一样。会不会女人并不是人们印象中的那样比男人更敏感,而是比男人更残酷,更缺乏浪漫情怀呢?会不会女人比男人更英勇呢?再不然,会不会苏这个人性格孤僻,心理变态,故意给自己和他找痛苦呢?她这样做,会不会一方面要让自己长期受罪,满足自己的古怪的自虐的欲望;另一方面要让裘德长期受罪,然后再去怜惜他,满足自己的古怪的虐他的欲望?他能够觉察出来,苏脸上的表情极不自然,婚礼进行到最折磨人的那一段——裘德以娘家人的身份把苏交给菲洛岑,这时,苏心里的痛苦几乎到了不能自持的地步。然而,苏感受到的痛苦,似乎并不是出于对自身的考虑,倒像是由于她知道裘德此时心里难过。她把她的表哥弄到这里来受罪,本来没有这个必要。不过,苏的这种变幻无常的性格,以后还可能让人一次又一次地遭受痛苦,而她自己也要一次又一次地为遭受痛苦的人难过。
菲洛岑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看不见他人感情上的变化。他们签过名,离开教堂后,令人悬心挂念的局面总算结束,裘德终于舒出一口气。
他们在裘德的寓所吃了一顿便饭。下午两点钟,他们离开了他的寓所。苏穿过马路,向马车走去,同时回头看了一眼,她的眼里流露出害怕的神色。苏是不是为了向他证明,没有他,她照样能够活下去,同时也为了对他保守婚姻秘密进行报复,于是就稀里糊涂地投到自己也不了解的深渊中去的呢?也许,苏还幼稚,还不知道男人天性中有一个方面能够把女人整个的情感和生命都耗尽,所以才如此大胆地和男人混到一起。
她的脚一踏在马车的踏板上,她就突然转过身,说她在屋子里丢了一件东西。裘德和房东太太自告奋勇要帮她回去寻找。
“不用啦,”她说,跟着就往回跑。“我的手绢忘在后头了,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把它撂在哪里。”
裘德跟在她的后头往回走。她找着了手绢,拿在手里走过来。她的一双泪眼盯着裘德的眼睛。突然,她的嘴唇微微一张,好像有话要对他说的样子。然而,她义无反顾地从他的身边走过去了。她想要说的话,终究没有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