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詹雨桐收到一张请柬,是一个画家的女儿结婚,邀请她去参加婚礼。詹雨桐在雨中等着那辆来接她的奥迪车,一个穿白色上衣的女孩打着一把米黄色雨伞站在詹雨桐身旁,雨点吧嗒吧嗒打在雨伞上。詹雨桐老远就看到那辆车开来了,四个黑色的圈套在一块的奥迪车的标志看得很清楚,车停下了,詹雨桐合了被雨水淋湿了的伞钻进了车里,雨水从车窗玻璃往下流着,詹雨桐穿得太单了,冻得瑟瑟发抖,坐进车里暖和多了,来接她的人正好是马建国,也不知马建国从哪弄来这么一辆好车。

婚宴很快就结束了,马建国提议去喝茶。他们去了一家会所,马建国说,这个豪华的装修花了二十万,在这里可以喝洋酒,抽雪茄。詹雨桐她们没要洋酒,也没抽雪茄,只要了一壶茶,那只茶壶非常精致,是白色水晶制成的壶,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泡在里面的淡绿色叶子。

老板也进来跟詹雨桐她们一块喝茶,但他有他自己的茶杯,詹雨桐一边喝茶一边和他们聊天,他们聊了好几个话题:健身、晚婚、服务业的经营、汽车的销售,不一会儿老板走了,他忙他的事去了。

包间里的沙发全是欧式的,墙上挂着的电视机只有图像没有声音。马建国给詹雨桐讲了他的两次婚姻以及他哥哥失踪的一些事:

“我和我的第一个老婆在恋爱期间没有发生过性关系,直到新婚之夜我才发现新娘子有严重的皮肤病,可她在恋爱期间并没有告诉我,我们也没有做婚前健康检查。我家是当地的大家族,我在家排行老三,因为早恋被学校开除了,不光是早恋,我还经常打架、喝酒、玩赛车。早年家境不景气,后来渐富裕,父亲给我买了一辆一万八千元的雅马哈摩托车,那辆车是纯进口的日本货,当时买那辆摩托车还要在机电公司托关系才能买得到,我骑着那辆摩托车满大街飞奔,警察骑的摩托车排量小,根本追不上我的车,就是偶尔追上了也无妨,我把警察大哥带到我父亲开的餐厅里吃一顿就算完事了,因为这样我结识了不少警察,他们看见我的那辆雅马哈总是敬个礼后放行。”

“蜜月还没有度完我就被我的新婚妻子传染上了皮肤病,她身上的皮肤病越来越多,我不得不在一九九七年的夏天离了婚,离婚后,来我家说媒的媒婆快踏破门槛了。一个小巧玲珑的穆斯林姑娘嫁给了我,她叫马彩霞,她那双眼睛大而有神,她母亲是虔诚的穆斯林,她要求我必须信仰伊斯兰教才肯将她的心肝宝贝嫁给我,那是她最小的也是唯一的一个女孩,她是她的掌上明珠。为了能迎娶马彩霞,我答应了她母亲的要求——信仰伊斯兰教。这次结婚再没有像第一次婚姻那样草率,早早地就去做了婚前健康检查,检查的结果一切正常,在阿訇的主持下,我们举行了盛大而隆重的婚礼。我们家一共五个孩子,我大姐嫁给了一个小学教师,后来因为挣钱少,也在我父亲的劝说下开了餐厅。我大哥是出租车司机,父亲在给我买摩托车之前就给他买了出租车。不久,家里就发生了一件谁也想不到的大事,我哥哥失踪了。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有人看见两个壮小伙子乘他的车走了,也就从那时起,再没有人看见过他。跟大哥一块儿开车的几个哥们分头去找,找了几天几夜也没有找到,我和公安局的刑警也按照线索找,却始终没有找到,三个月过去了,一切音讯全无,直到今天,大哥的失踪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我嫂子的眼睛都快哭瞎了,大哥的两个儿子还在念小学,两个孩子一个比一个高一头,嫂子在公路边的一个铁皮房子里开商店,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了。有一次做梦梦到了我大哥,在梦里他告诉我:那天下午下着毛毛雨,我的车停在广场的东南角,有两个小伙子上了我的车,他们说要去二百公里以外的沙坡头,来回给五百元钱,过路费由他们出。那条公路要穿过一个戈壁滩,戈壁滩一个人都没有,偶尔能看见一只羊或者一只野骆驼。远处有一个岔路口,那两个乘客说要接一个女人,让我把车开进那个岔路口,走了大约一公里,其中的一个乘客要我停下来,说他要小便,我把车停在路旁,我看见他下车站在岩石旁解裤子,后座上的另一个男人用钢丝勒住了我的脖子,是突然勒的,动作快得要命。那个‘小便’的乘客猛然转过头,拉开我的车门,从腰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砸向我的头,第一锤砸到我的左臂上,第二锤砸到我的太阳穴,我头上的血顺着脖子流下来,血染红了我的内衣,从内衣上渗出的血又流向我的腹部和大腿、小腿,顺着我的袜子流到鞋里,鞋被血水灌满了,溢出来了,从车的底盘往下滴,滴在车下面的一朵马兰花上,马兰花被我的血染红了。在离车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事先挖好的沙坑,那两个男人把我的尸体从车里拖出来,那个手拿铁锤的男人看见我的眼睛还睁着,以为我还活着,他又在我的后脑勺上补了一锤,这一锤比刚刚在车里砸我太阳穴的那锤还要重,奇怪的是我的眼睛始终没有闭上,我被扔进那个坑里,泥土重重地落在我的身上,他们在掩埋我的地方堆了一些杂草。他们卸下了我车上的牌子,从随身携带的提包里掏出一副假牌照装上了,开车向公路上相反的方向飞奔而去。”

“我被梦惊醒了,新婚妻子用她的内衣擦去了我满头的汗珠。”

“又过了几天,嫂子告诉我,她也做了关于大哥的梦。我大哥在梦里对她说:‘那天下午,我的车停在路边,我开了雨刷器刷车玻璃上的雨水,两个男人上了我的车,我拉着他们跑了两百多公里才到达目的地,到了我才发现前面有一片茂密的森林,他们说,森林里有一箱东西很沉,让我进森林里帮他们抬箱子,另外付给我劳务费。我把车停在路边的一棵老槐树下,跟着他们进了那片林子,秋天已经来临,林子里的落叶满地都是,偶尔还能看见树根下长着一圈白蘑菇,燕子在树丛间穿梭,从树的缝隙还能看见灰蒙蒙的天,森林里的雨已经停了,黄色的树叶上还在往下滴雨。我的脚好像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摔倒了,一个男人从腰间掏出绳子,另一个将我摁倒在地上,他们将我的手和脚捆起来打上了死结。将我的鞋脱下来扔了,把我脚上的袜子塞进我的嘴里,然后,他们用另一根绳子将我牢牢地捆在一棵千年古树上,他们从我身上搜出钥匙扬长而去,我昏迷到半夜才醒过来,我的身上爬满了虫子,蚊子们正在吸我的血,一条花斑蛇就在不远处盯着我。林子里冷得要命,我快要被冻死了,饥饿和寒冷将我逼到死神的边缘。当我再次醒来时,我躺在一间农舍的一张木板床上,一个穿着破旧衣服的老人正试图用勺子撬开我的嘴,我的身上盖着棉被。农舍极其简陋,一间房子被隔断隔成两间,东墙和南墙各有一扇窗户,东面的窗户前面放着一个炉子,炉子上煨着一壶水,壶盖的缝隙冒着热气,炉子旁边放着一个掉了漆的长条桌子,桌仓里放着灶具,所有的灶具都堆在一块,这些灶具的颜色全是黑的,烟筒在半空中拐了个弯从窗户伸出去,烟筒口冒着白白的青烟。我身下的这张床正好摆在南边的窗户下面,阳光从外面的树梢上照进屋里,照在被子上,照在我的脸上。房间的另一半摆放着各种农业用具。老人正用勺子将碗里的稀粥送进我的嘴里,我的舌头被一粒米烫伤了,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当老人喂第二勺时,他用长满胡子的嘴吹了吹勺子里的那几粒米,吃完稀粥,老人用一盆热水洗净了我头上的血迹,给我换上了干净衣服。这时,我才清醒地意识到,我眼前的这位老人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是他将我从林子里背到农舍,他已经是65岁的高龄了,我的体重足足有90公斤,他哪来那么大的力气?我隔着他衣襟的缝隙看见他的胸毛,隔着他肩头上的窟窿看见他那紫铜色的肌肉,我看见他的那双鞋上还带着泥巴,我的鞋却在他背我到农舍的途中丢掉了。我的大脑受了严重的损伤,我已经失去了对任何事物的记忆,我变成了痴呆人,老人问我叫什么名字,家住在那里,是怎么被人绑在树上的,我都一概不知,我的脑子想不起来任何事了。到了下午,我从窗户外面看见一个女孩赶着一群羊从那条小路走来,她穿着蓝布片和白布片拼成的旧衣服,手里拿着一个柳条,嘴里还哼着一首歌,她把羊赶进圈里,蹦跳着扑向老人的怀里。第二天,那个女孩又放羊去了,老人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他从医院后面的小树林里捡来的。那个女孩到了六岁还不会说话,到上学的年龄彻底变成聋哑人了,她跟老人在林子里过上了原始人的生活。最后才知道那个牧羊女孩原来是个聋哑人,那天,我看到她的口形还以为她在唱歌呢。我在农舍里住了足足三个星期,我的体力还没有恢复,我更不知道我来自哪里将去向何方。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姓什么叫什么,老人给我起了个名字:林汉。树林中的一条好汉,那个女孩整天不说一句话,她总是用手比画着跟她父亲说话,他父亲也许是唯一能听得懂她说话的人。一天,我跟那个女孩去林子里采蘑菇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

“嫂子的梦到此中断了,从做梦的那天起,她就相信大哥还活着,她一直催促家里人到处去找,为找大哥,我们家花去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却始终没有找到。父亲将餐厅的经营权交给了我和马彩霞,他们搬到乡下去住了,父亲临走时还带走了他养的几只鸟,那些鸟养在笼子里,有几只鸟还会说话。”

“那年冬天,餐厅里的生意非常火爆,三层楼的所有桌子都坐得满满的,在一楼的一张小桌子上坐着一个客人,从表面看,他可能是一位游客,他的笨重的大包放在桌子底下,他只要了两个凉菜:醋泡花生米、芝麻菠菜,却喝了一整瓶白酒。在结账时,我跟那个男人发生了口角,他硬说我找给他的一张50元面额的钞票是假的,他吃饭的时间正好是晚上,银行早都下班了,没法验钞。我张口骂了他,他在我的腹部捅了一刀,我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伤口才愈合。”

“被人用刀捅的事我始终没有告诉母亲,母亲此时正因为大哥的事哭得死去活来呢,母亲一看到出租车开过来就招手,她不打车,她只是看一看车里的司机是不是她儿子,母亲从此患上了心脏病,她患病以后,会在两三个月之内发一次病,发病后却只看中医,西医给她开的药她根本不吃,她只相信中医,因为在她还没有嫁给我父亲之前,还是姑娘的时候,一位老中医救了她的命,从那天起她就认定了只有中医能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