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吧!”派出所所长李永威严地低吼一声。
“嗯。”答话者是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她怯怯地瞟一眼铁塔似的正襟危坐的李永,瘦小的身躯战战兢兢地坐在破旧的木椅上,颓丧地低着头,但透过她那紧抿的嘴唇仿佛带有一种难以征服的敌意。
李永虽然刚逾不惑之年,由于脸膛黝黑,加之两腮黑森森的连鬓胡子,额头刀刻般横着几道皱纹,看上去象50多岁。凛然的大沿帽下一双犀利而深沉的目光盯着面前的小女孩,陡然隆起的牙帮骨不无痛苦似惋惜地抽搐着:“最近又偷了几次?”
小女孩晃了晃乱鸡窝似的脑袋。
“偷了多少东西总该记得吧?嗯!”
小女孩又晃了晃脑袋。
“你老是摇晃脑袋干什么?长着个嘴巴不会说话!”李永被小女孩两次不肯开口激怒了,仿佛所长的尊严受到蔑视,而面对他的又是个小偷,他更感到受不了。
小女孩受到李永的训斥非但不惧怕,反而蓦地抬起头来,稚气未褪的目光放肆地瞪着他。
“你!”李永腾地站了起来,右手下意识地握住电警棍,刚要进一步施展权威,却冷丁止住了,随之吁了口气,又缓缓地坐下了。
李永过去享有“李电棍子”的绰号,本区的流氓小偷之类的人物在他面前没有敢表示不恭的。否则就会叫你尝尝电警棍的滋味儿。他面前的小女孩,过去也挨过他的电警棍。那是她第二次从劳教所释放出来,李永苦口婆心地教导她痛改前非,并在一个街办纸盒厂给她安排了个工作。不料,没过3天她又偷人家的东西被扭送到派出所,李永一气之下给了她一电棍子,强大的电流刺激得她浑身颤抖。可事过之后李永好多天夜不成寐,闭上眼就映现出小女孩因极度痛苦而扭曲变形的面容……
“起来,跟我走!”李永说着站起来,走出了所长办公室。
小女孩似乎早有准备,紧紧跟在李永身后。可是,当走出派出所并且穿过两条马路走进一个陌生的单元住房时,她却站在客厅门口不敢进屋。
“进来吧,暖瓶里有水,自己倒着喝,我去厨房做点吃的。早饿了吧?连我的肚子都叽里咕嚕提抗议了。”李永说这番话时一扫所长的威严,那和蔼可亲的面容好象站在家中的不是个小偷而是他的女儿。难怪小女孩既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如同做了一个异想天开的梦,呆呆地东看看、西瞧瞧,然后又迷惘地眨眨眼,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昔日凶神恶煞的李永会对她这么亲切。
没过多久,她饥肠辘辘的肚子填满了,而且还是三菜一汤。吃罢饭,在李永的逼迫下又吃了一个苹果和两根香蕉。当晚,她跟李永的女儿在一张双人席梦思床上,美美地睡了一夜安生觉。
翌日,当李永穿戴好警服要去上班时,将一串房间的钥匙放在小女孩手上:“好好呆在家里,今天午饭我回不来,你想吃什么就自己做。下午我去给你再找个工作。”“这——?”小女孩那拿钥匙的手缩回又伸出,疑惑不解地说:“难道您不知道我是个……”
李永从小女孩无言的手势中听清了,坦然一笑:“我不怕你溜走。你要真想溜,呶,电视机,录像机,还有电冰箱,只要你拿得动,就随便搬。”
然而,李永傍晚回到家,那个小女孩却真的溜之乎也!他急忙挨屋搜巡了一遍,发现写字台上留了一张纸,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李伯伯,我走了,去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