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权钱勾结,误国狂欢

 

过去几十年来,纳税人多次救助银行业,花钱一次比一次多。在20世纪70年代,政府救助陷入拉丁债务危机的银行时花了几十亿美元,这已经是让人心跳加速的数目了。但是相比2008年金融危机所需要的救助金额,那根本不算什么。当时,纳税人被迫提供了让人目瞪口呆的巨额救助,数额高达几万亿美元,在那之后纳税人被掏走的钱还是一天天增加。美联储的人像疯了一样印钞票,我们国家的信用额度被一再刷新,没人知道我们该如何还债。

 

银行业如此劣迹斑斑,国会和监管者本应该严格监管。但是银行业买通了华盛顿,让后者言听计从。1999年11月12日,克林顿政府通过了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案(Gramm-Leach-Bliley Act),它取代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把吸纳存款并放贷的商业银行,和买卖证券并拿别人的钱赌博的投资银行区分开来,同时禁止保险公司从事证券交易。

2000年,我那本关于信用衍生产品的书出版两年之后,比尔·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Commodity Futures Modernization Act)。根据这条法案,场外交易的延伸产品可以不作为期货及证券接受监管。总统的专家小组成员包括前财政部长及前高盛高管罗伯特·鲁宾(Robert Rubin)、财政部长拉里·萨默斯(Larry Summers)、美联储主席艾伦·格林斯潘、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亚瑟·莱维特(Arthur Levitt),以及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威廉·雷纳(William J. Rainer)。

鲁宾、格林斯潘和萨默斯削弱了前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布鲁克斯利·波恩的影响,说她所提倡的衍生产品加强监管会导致金融风暴。当时莱维特并不了解波恩,他听鲁宾和格林斯潘说,波恩“脾气暴躁、难以相处、顽固且不可理喻”[13]。

危机过后,几位专家声称这个法案的通过意味着信用衍生产品进入了无监管状态。然而实际上,美国仍有很多法律条文可以打击证券欺诈,只不过不一定明确点出了“衍生引用产品”这个词。这些法律条文也打击其他形形色色的欺诈行为,例如隐瞒不易被外界发现的重要信息等。

没有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的制约,银行拿着美国普通老百姓的存款赌博,那些存款可是有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的。他们拿这些资本大举交易衍生产品,招来了巨大的风险。银行总是声称建立对冲基金和表外特殊目的实体可以控制风险,但是这并不是事实,因为当市场大跌时,这些基金和实体大幅亏损,损失照样会显示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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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讲话并再一次解释了这一切。一位恼怒的高级官员生硬地说:“你证明不了这是欺诈!”我回答:“真调查起来就能证明。”为了对公众掩盖真相,那些大而不倒的银行已经在民事案件中支付了高额的赔偿。

那位高级官员的下属说出了对上司的异议,分享了他们亲身经历的抵押贷款欺诈。有一个人提到了她丈夫调查过的案子。某抵押贷款机构向一位家庭妇女兜售了50万美元的住房贷款,这位家庭妇女连一半的贷款都负担不起,那座房子的价值也被虚报了至少一倍。这样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

银行为这些道德败坏的抵押贷款者提供信用额度,又把这些贷款包装成改头换面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2005~2007年间,最大的抵押贷款提供者包括:长滩(现在属于摩根大通银行),放贷650亿美元;富国金融,放贷520亿美元;摩根大通家庭理财,放贷300亿美元;花旗银行的花旗金融,放贷250亿美元;以及美联银行(现在属于富国银行),放贷170亿美元。

全国金融(Countrywide)这一品牌现在属于美国银行,当年这一家发放的次贷最多,贷款金额达970亿美元。摩根大通、美国银行以及花旗银行提供了信贷额度,使得这些次贷大行其道,最终给金融市场遭受损失。美利凯斯特抵押(Ameriquest Mortgage)是当年的第二大次贷发放者。摩根大通、花旗银行和美国银行也曾为这一家搭台。[14]

作为证券化的操作者,银行本应认真调查,确保风险足够透明。在所有这些交易中,绝大部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获得了3A级评级,这样一来这部分投资人就需要事先同意在贷款出现问题的时候承担一部分损失。但是在21世纪初,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背后是经过了大肆伪装的高风险贷款产品组合。这些证券被划分成几部分,而每一部分的信用评级都被高估,所以本来只能算垃圾债券的证券,在重新组合然后划分之后,得到了高评级。

华尔街创造了一种包藏欺诈的新债券——合成债务抵押证券。这种证券的基础是债券的信用衍生产品。劣质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被用作合成债务抵押证券的相关抵押债券。这些劣质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被反复用来合成多种合成债务抵押证券,导致风险和损失被严重放大。合成债务抵押证券的操作是受证券欺诈法案约束的,但是多年来证监会并没有对此进行干预。危机过后,证监会找借口推卸了责任。

我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谈过这个问题:恶劣贷款欺诈多发,银行参与其中,把坏债证券化,恶意利用衍生工具多次转移恶性风险,并在知情的情况下出售评级错误的证券。这是欺诈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关于2008年9月金融危机之后的救助,问题资产救助计划的监督小组(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TARP)做了下述评价。

大型金融机构现在有充足的理由决定冒更大的险,因为可以指望纳税承担这些机构豪赌惨败的损失。很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些更大的风险会产生更大的系统风险,这样一来,未来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增大,而这些机构获得救助的可能性也会增大[15]。

问题资产救助计划监督小组只是重申了一个明显的事实。过去几十年来,纳税人多次救助银行业,花钱一次比一次多。在20世纪70年代,政府救助陷入拉丁债务危机的银行时花了几十亿美元,这已经是让人心跳加速的数目了。但是相比2008年金融危机所需要的救助金额,那根本不算什么。当时,纳税人被迫提供了让人目瞪口呆的巨额救助,数额高达几万亿美元,在那之后纳税人被掏走的钱还是一天天增加。美联储的人像疯了一样印钞票,我们国家的信用额度被一再刷新,没人知道我们该如何还债。

如果法治在美国不只是一句口号,那么在大而不倒的银行中占据高位的人就应该颜面扫地,被起诉,被判刑。但是,并没有银行高管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