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罗门临海的一个小村庄里,住着一个名叫沙斯塔的男孩。一天,村庄里来了一个陌生人和一匹会说话的马。他们的到来会对男孩的命运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这是一个发生在纳尼亚和卡罗门以及它们相邻国土之间的冒险故事。故事发生时,彼得是纳尼亚的至尊之王,他的弟弟和两个妹妹在他之下,也是纳尼亚的国王和女王。那时,纳尼亚正处在黄金时代。
在那段岁月里,远在卡罗门南边临海的一条小溪旁,住着一个名叫厄西什的渔夫,跟他住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男孩,这个男孩管厄西什叫爸爸。男孩的名字叫沙斯塔。大多数时候,厄西什会在上午驾着他的小船去捕鱼,下午骑着他的驴到集市上卖鱼。要是鱼卖得不错,他回到家时脾气就会好一些,也不说沙斯塔什么;要是鱼卖得不好,他就会挑沙斯塔的不是,说不定还会揍沙斯塔一顿。要知道,想挑沙斯塔的不是可不是什么难事,因为他要干那么多事情,修网啦、洗网啦、做晚饭啦,还要打扫他们居住的小屋。
沙斯塔对他家以南的那个村庄的事情没半点兴趣,因为他曾和厄西什去过那儿一两次,所以知道那地方实在没什么有趣的事情。在那个村庄里,他遇到的不过是和他父亲一样的男人——他们穿着脏兮兮的长袍,蹬着露趾木鞋,戴着头巾,蓄着胡须,跟其他人慢吞吞地讲些单调无趣的话。但他对北边的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因为从来没有人去过北边,他父亲也不允许他去那边。所以每当他独自一人坐在门外修网时,总是急切而好奇地望向北边。可是,他能看到的不过是一个长满荒草的斜坡。除此之外,天边也许还有几只鸟。
有时,沙斯塔就会问厄西什:“噢,爸爸,小山那边是什么?”这时,如果渔夫心情不好,就会给沙斯塔一耳光,然后让沙斯塔专心干自己的事。要是他心情平静,就会说:“噢,我的儿子,别让自己被那些愚蠢的问题分了心。有位诗人曾经说过,‘专心干事是财富之源,而那些净问些不关己事的问题的人,就是在驾着愚蠢的风帆驶向贫穷的礁岩。’”
沙斯塔心想,在那小山之后,一定有什么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只不过父亲不愿意让他知道罢了。然而,事实上,渔夫这么说是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北边到底有什么。当然,他也不在乎。他的想法都是很实际的。
一天,从南边来了一位陌生人,和沙斯塔以往见过的都不同。陌生人骑着一匹健硕的花斑马,马的鬃毛和尾巴十分顺滑,马镫和缰绳上还镶着银饰。陌生人穿着链甲,缠着丝质的头巾,头巾中间凸起头盔的尖端。他身子一侧挂着一把长弯刀,背上背着一个圆形的盾,盾上嵌着黄铜块,右手还握着一把长矛。他的脸很黑,这并没有让沙斯塔感到吃惊,因为卡罗门人都是这样的;让他吃惊的是这个男人的胡子被染成了深红色,卷卷的,因为涂着香油而闪闪发亮。但厄西什从陌生人赤膊上的金环判断出他是个泰坎(卡罗门对男贵族的尊称)或者是个大王,所以他弯腰跪在了陌生人面前,胡须都碰到了地上。他还示意沙斯塔也跪下。
陌生人要求留宿一晚,而渔夫对此当然是不敢拒绝的。他拿出了最好的东西给泰坎当晚餐(但泰坎不这么觉得);至于沙斯塔,和往常渔夫有客人一样,只得到了一片面包就被打发出了小屋。这种情况下,他通常会和驴一起睡在它小小的茅草棚里。但现在离睡觉还太早,于是沙斯塔——这个不知道在门外听别人讲话是不对的男孩,就坐在了小屋外,把耳朵贴到小屋木墙的裂缝上,想听听大人们在讲什么。结果他听到了这些。
“那么现在,我的主人,”泰坎说,“我有心想买你的那个男孩。”
“哦,我的王爷,”渔夫回答说(沙斯塔一听他谄媚的语气,就能想象他说话时脸上贪婪的表情),“你的仆人我虽然很穷,但什么价格能引诱我把自己的孩子——自己的血肉卖去做奴隶呢?有个诗人曾这么说过:‘血浓于水,子孙贵于红宝石。’”
“话虽如此,”客人干巴巴地回应说,“但另一个诗人也说过:‘那些试图欺骗聪明人的人其实已经裸露了自己的后背,准备接受鞭打了。’你不必再用你那张老嘴编谎话了。那个男孩很明显不是你的儿子,因为你的面颊和我一样黑。那个男孩皮肤白皙,和住在北边那些虽然令人讨厌但确实漂亮的野蛮人很相像。”
“有句话说得好,”渔夫接着说,“盾牌可以抵挡剑锋,但任何防御都抵不过智者的目光。噢,我令人生畏的客人,你知道,我这么穷,根本就没结过婚,更没有孩子。但就在蒂斯罗克——愿主永生——开始他威严而仁慈统治的那年,一天夜里,月亮特别圆,惹得众神欢欣,却独独夺去了我的睡眠。于是我就从床上起来,走出小屋,走到了岸边,想看看水,看看月亮,吹吹凉风,让自己清醒一下。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水里有声音,一看,是只小船向我划了过来,然后我就听到微弱的哭声。不一会儿,一个浪带上来一只小船,船里斜靠着一个极度饥渴的男人,看上去刚刚死去(因为他的身体还有体温)。旁边还有一个空了的水包和一个孩子,孩子还活着。‘毫无疑问,’我对自己说,‘这两个不幸的人定是从一艘大船上幸存下来的,但不得不钦佩造物主的设计,这个大人饿死了自己也要保住这个孩子,终于在看到岸时死去了。’因此呀,要记住神是从来不会忘记回报那些帮助穷人的人,不会对怜悯之心视而不见,因为神的仆人就是这样一个有着柔软心肠的人……”
“省省你那些赞美自己的废话吧,”泰坎打断了他,“我知道是你捡到孩子就够了——但任何人都看得出,你从他身上压榨的可是你给他的面包的十倍。现在直说吧,你打算要多少钱,我可受够你的废话了。”
“你自己也说了,”厄西什回答,“那孩子创造的价值对我来说可是相当可观的。要说价格,肯定得考虑到。要知道我若是卖了这男孩,我肯定得再买一个或者雇一个人来干他干的活。”
“我给你十五个新月币。”泰坎回答。
“十五个?!”厄西什大叫道,这声音介于抱怨和尖叫之间,“十五个就想弄走我老年的依靠和眼中的愉悦了吗?别以为你是泰坎,就想糊弄我这撮花白胡子。我的要价可是七十个。”
听到这儿,沙斯塔站了起来,踮着脚走开了。他已经听到他想知道的了,因为他早已在村庄里听到过讨价还价,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他很确信厄西什最终会以高于十五个而低于七十个新月币的价格卖掉他,但在达成共识前,厄西什还要和泰坎争论好几小时呢。
要是一般人不小心偷听到父母打算把自己卖去为奴时,一定伤心极了,可千万别以为沙斯塔也会这么想。首先,他的生活并不比一个奴隶好多少;他甚至想,那个骑高头大马的陌生人可能还会比厄西什对他好些。其次,他偷听到自己是厄西什从小船里捡来时,感到无比欣喜,甚至有种解脱的感觉。他以前一直觉得难过,因为他不管如何努力,总是不能对厄西什产生半点喜爱之情,虽然他也知道一个男孩本该是爱自己父亲的。而现在,很显然,他和厄西什毫无关系,这让沙斯塔松了口气。“为什么呢?因为我可能是任何人!”他心里这么想着。“说不定我就是泰坎的孩子——或者是蒂斯罗克的孩子——愿主永生——甚至可能是神的孩子!”
沙斯塔想这些的时候,正站在小屋前的草地上。薄暮悄然降临,天空已经出现了一两颗星辰,但西边还能看到夕阳的些许倩影。不远处,陌生人的马被随意系在了驴棚棚壁的一个铁环上,正在吃草。沙斯塔慢步走过去,轻轻拍了拍马的脖子。马低头啃着地上的草,完全没有理会他。
沙斯塔突然想起另外一件事。“泰坎是怎样一个人呢?”他大声说了出来,“他要是个好人,那就太好了。一些在大贵族家的仆人几乎无事可干。他们穿着漂亮的衣服,每天还可以吃到肉。说不定他会带我上战场,而我又在一场战役中救了他的命,于是他就还我自由了;说不定还收我做他的儿子,然后给我一座宫殿、一辆战车和一套盔甲。但他也可能是一个凶残可怕的人。他说不定会用铁链铐住我,把我送去地里干活。我要是能知道就好了。但我怎么可能知道呢?我猜这马一定知道,可惜它不能告诉我。”
马抬起头来,沙斯塔抚摸着它绸缎一样顺滑的鼻子说:“老伙计,我真希望你能说话。”
就在那一瞬间,沙斯塔以为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但他的确听到一个低低的声音:“我能说话啊。”确实是这马在说话。
沙斯塔盯着马的大眼睛,自己的眼睛也因为惊异而瞪得几乎和马眼一般大了。
“你怎么学会说话的?”他问。
“嘘!别那么大声。”马回答,“在我的家乡,几乎所有动物都会说话。”
“你的家乡在哪儿?”沙斯塔接着问。
“纳尼亚。”马回答,“纳尼亚是片乐土——那儿的山上长满了石楠,丘陵上满是麝香,有好多河流,峡谷里的水哗啦啦流淌着,还有生满苔藓的山洞,密林深处还有矮人们挥舞铁锤的声音。哦,纳尼亚的空气也充满了香甜!在那儿生活一小时好过在卡罗门活上一千年。”它说完后,长嘶了一声,听上去就像叹了口气。
“那你怎么到这儿的呢?”沙斯塔又问。
“被绑架来的啰。”马回答,“或者说被偷来的、抓来的,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那时,我还是匹小马驹。妈妈警告过我不要走出南坡,不要走到阿钦兰和那之外的地方。但我没把她的话当回事。所以呢,以狮王鬃毛的名义,我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价。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受人类奴役,不得不隐藏真实的一面,而装成和那些不能说话、愚蠢无知的马一样。”
“你怎么不告诉他们你是谁呢?”
“别傻了,我告诉你为什么吧。他们要是发现我会讲话,早就把我拉去市集表演了,对我的看管也会比以前更严。我就连逃跑的机会都没了。”
“可为什么——”沙斯塔还想接着问,但马打断了他。
“现在听着,”它说,“我们不能再把时间浪费在这些无聊的问题上了。你不是想知道我的主人泰坎安拉丁是个什么样的人吗。我告诉你,他是个坏人。对我可能还没那么坏,因为我毕竟是匹战马,他花了那么多钱,也不舍得对我怎么样。但换作是你,你宁可今晚死掉,也不要明天去给他当仆人。”
“那我最好逃跑?”沙斯塔说着,脸色已经变得惨白。
“是的,你最好这么做,”马回答说,“但你干吗不和我一起跑呢?”
“你也要逃跑吗?”沙斯塔问。
“当然了,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跑,”马说,“这对我们俩来说都是一个机会。你瞧,要是我跑了,但背上没有一个骑马的人,任何人看到我都会说,‘啊,一匹流浪马!’就会马上跑过来追我。要是有个骑马的人,我就多了一分胜算。在这一点上,你可以帮我。而另一方面,你只靠你那两条笨拙的腿,也走不了多远,很快就会被捉回来。要是骑着我,在这个国家,是没有其他马可以追上我的。这样一来,我也可以帮助你。说到这儿,我猜你应该会骑马吧?”
“哦,那是当然。”沙斯塔回答,“至少,我骑过驴。”
“骑过什么?”马用极为轻蔑的语气问道,至少,它就是想表达这种意思。因为实际上它是用一种类似嘶叫的声音问的——“骑过什——什——什——什——么?”会讲话的马通常在生气的时候,口音就会特别重。
“换句话说,”马接着说,“你根本就不会骑马。这可是个麻烦,看来我只有边走边教你了。要是你不会骑马,至少你知道怎么掉下来吧?”
“我想每个人都知道怎么掉下来吧。”沙斯塔回答。
“我的意思是,你能掉下来,站起来不哭,又接着上马,然后再掉下来,但不会就此害怕掉下来吧?”
“我——我试试看吧!”沙斯塔回答。
“可怜的小家伙。”马用十分温柔的声音说道,“我差点忘了你只是个小屁孩。我会很快把你锻炼成一个出色的骑手的。现在——我们必须等到屋子里的那两个人睡着了才能出发,但我们可以趁这个时间计划一下。泰坎打算往北去,去他自己的城市,去蒂斯罗克的宫殿——”
“我说,”沙斯塔用十分震惊的语气插了一句,“难道你不应该加一句——愿主永生吗?”
“为什么?”马说,“我可是一匹自由的纳尼亚马。我为什么要像奴隶和傻子那样说话?我又不想他永生,而且我也知道不管我想或不想,他也不可能永生。而且我看得出来你也来自自由的北方,我们之间就不要再讲这些南方的假话了吧!现在,回到我们的计划上来。我说了,我的主人打算往北去塔什班。”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最好向南呢?”
“我可不这么认为。”马回答,“你想呀,他肯定认为我是个不会说话、蠢笨无知的马,就和他的其他马一样。我要真是那样的马,这会儿要是扯掉了绳索,肯定会回去找自己的马厩和围场;回到他的宫殿,也就是两天前我们从南边出发的地方。或者,他会以为是我们路过的村子里的某个人看到他骑马经过,盯上了我,所以一路尾随来把我偷走了。”
“噢耶!”沙斯塔欢呼起来,“那我们要去北方啰!我这辈子都梦想着去北方。”
“你当然想去,”马说,“那是因为你身体里流着那里的血。我敢肯定你是纯种的、北方人的后代。可别太大声了,我想他们现在应该马上就要睡着了。”
“我最好溜回去瞧瞧。”沙斯塔提议道。
“好主意,”马说,“但小心别被抓到了。”
此刻的天空已经更黑了,四周静悄悄的,只有潮水冲刷沙滩的声音。可沙斯塔对此并不在意,因为从他记事开始就日夜听着这声音。他靠近小屋时,发现屋里已经没了灯光。他将耳朵贴在前门听时,也没听到任何声音。于是,他绕到小屋唯一的窗户前又听了听,一两秒钟后,他听到熟悉的、老渔夫呼呼的鼾声。一想到如果事情进行得顺利,他将永远不会再听到这鼾声,他就觉得有趣。他屏住呼吸,内心又感到一丝愧疚,但这种愧疚远不及心中的喜悦。
沙斯塔溜回草地,走向驴棚,在一个地方摸索着,因为他知道钥匙就藏在那儿。他打开门,找到了存放在驴棚里的马鞍和缰绳。他弯下腰,亲了亲驴的鼻子,说了声:“对不起,我们不能带着你了。”
当他回到马跟前时,马说:“你可回来了。我正寻思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呢!”
“我去驴棚拿你的东西了。”沙斯塔回答,“现在,你能告诉我怎么把这些东西放上去吗?”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沙斯塔开始忙活起来,但动作十分小心,生怕弄出丁点响声,而马则在一边指挥着,如:“把肚带收紧一点。”“你往下一点就可以找到皮带扣。”“你得再把马镫带缩短一点。”当一切都弄好了以后,马说:“现在,我们还得装上缰绳才像那么回事,但你不会用到它们,所以把它们绑在鞍头上就好了。要绑得松松的,这样我的头才能随心所欲地转动。还有,记住了——不许碰它们。”
“那要它们干什么?”沙斯塔问。
“通常情况下,它们是用来指引我前进方向的,”马回答,“但既然由我来决定整个旅途的方向,就不需要这个东西了。还有一件事要说明,我不许你抓我的鬃毛。”
“但我说,”沙斯塔用恳求的语气说道,“要是我既不能抓缰绳,又不能抓你的鬃毛,我的手放在哪儿呀?”
“放在你自己的膝盖上呀。”马回答,“这就是好骑手的秘诀。用你的双膝夹住我的身体,有多紧夹多紧;身体坐直,要像拨火棍一样直;肘拐要收拢。对了,你打算怎么处理马刺呢?”
“当然是装在脚后跟上。”沙斯塔回答,“这点我还是知道的。”
“那你不如把它们取下来,放在旁边的马鞍包里。说不定到了塔什班,我们还能把它们卖出去。准备好了吗?我想现在你可以上来了。”
“哦!你可真是太高了。”沙斯塔试着上了一次,没成功。
马说:“像你那样往上爬,看见的人还以为我是堆干草垛呢!对,这样就好多了。现在坐直了,记住我刚刚给你说的怎么做。我可是载着骑兵冲过锋,赢过比赛的。想想现在居然驮着你这样土豆袋似的人,真是好笑。不管怎么样吧,我们出发啰!”马咯咯咯地笑着,并没有恶意。
马当然是十分谨慎地开始了他们的夜间旅程。首先,马朝着渔夫小屋的南面行进,走到了小河前面。河水在那儿汇入大海。马小心地走着,故意在泥地上留下十分清晰的马蹄印,马蹄印直指南方。但等到他们走到了浅滩中央,它便掉头朝上游走去,涉水走出距小屋大约一百码的样子,才挑了岸边一条漂亮的碎石路继续前行。这条碎石路通往北边,踩上去不会留下蹄印。接着,马就一直朝北慢行着,直到小屋呀、树呀、驴棚呀,还有小溪——事实上,这就是沙斯塔所知的所有东西——全都被灰蒙蒙的夏季夜色吞没。他们朝着小山走去,已经走到山脊的顶部了——这山脊曾一直是沙斯塔所知世界的边界。他看不到前方有什么,只看到完全开阔和无边的荒草。那里看上去就像没有边界:荒芜、孤独,还有自由。
“我说,”马看着这景象感慨道,“这可真是个适合奔跑的好地方。啊哈!”
“哦,千万别,”沙斯塔马上说,“至少现在别。我还不知道怎么——求你了,马。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布鲁赫——亨尼——布瑞尼——呼克哈。”马回答。
“我永远都记不住这么长的名字。”沙斯塔回答,“我能叫你布里吗?”
“好吧,如果你真记不住也只能这样了。”马回答,“那我怎么称呼你呢?”
“我叫沙斯塔。”
“嗯,”布里说,“好吧,这个名字可真难拼。但现在先说奔跑,奔跑可比慢跑容易多了,因为你都不用高高低低地折腾。放好膝盖,保持眼睛直视前方,目光在我两耳之间,别看地上。要是感觉快掉下去了,就夹紧一点,坐得更直一点。准备好了吗?现在就朝着北方的纳尼亚——进发。”